1.项目地理位置、交通、周边环境: 本项目为改造项目,改造在原有厂房内部进行,不存在项目厂址选择情况。本项目依托兰州金川科技园原科力远厂房二楼北侧区域改造建设,改造面积600m2,仅拆除原厂房实验室轻钢龙骨墙、固定玻璃窗、钢结构置物架及部分动力电箱,不涉及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变动。本项目所有设备设施均集中布置于原科力远厂房2层北侧区域,2层南侧区域为金川金科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碳酸锂原料车间。厂房总体建筑面积5670m2,钢结构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戊类。厂房设有2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厂房四周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环形道路宽6m,转弯半径9m。 2.行政管辖:渝中县应急管理局 3.评价目的: 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首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70号发布,主席令〔2009〕18号、主席令〔2014〕13号、主席令〔2021〕88号修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36号发布,安监总局令〔2015〕77号、应急部公告[2018〕12号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要求,实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第二个目的是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综合运用国内外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评价该项目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工艺、生产过程及公用工程,对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等级与可接受程度,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评估该项目发生危险、危害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判断其是否可被接受,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以作为设计依据和参考,向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设计提出相关要求,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达到本质安全要求。同时寻求最低事故率、最低职业危害、最少的事故损失和最优的投资效益。 第三个目的是为投产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参考。 4.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安全评价工作经过、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评价结论。 5. 采用的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6.评价结论:评价组认为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真空镀膜用高纯贵金属蒸发材料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要求,只要在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其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7.评价流程:客户相关资料→项目风险分析→合同评审→公司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报告出版→评审报告→报告修改→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安评过程控制记录→网上公开→公司存档→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