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地理位置、交通、周边环境:该站位于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东寨镇内。该站北侧为住宅(砖混用房),南侧为312国道,西侧为570国道,东侧为东寨派出所(围墙为防火墙);该站周边无重要明火发生场所及风景名胜区等 2.行政管辖:金昌市应急管理局 3.评价目的:通过对永昌玉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的现状评价,查找其存在或潜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并确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结合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判定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591号发布,国务院令〔2013〕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55号发布,安监总局令〔2015〕79号、应急部公告〔2018〕12号、应急部公告〔2019〕11号修正)。即: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4.评价报告主要内容:概述;被评价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安全评价结果;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加油站隐患整改复查;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附件。 5.采用的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事故统计概率分析法。 6.评价结论: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可确定永昌玉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折标罐容为105m3,故属于二级加油站。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有关规定,经辨识认为该加油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永昌玉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储存、经营的危险物质为汽油、柴油,其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事故、中毒窒息、噪声、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高温灼烫及其他伤害。 7.评价流程:客户相关资料→项目风险分析→合同评审→公司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制定措施→→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报告出版(网上公开)→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查→报告修改→留有企业自查→安评过程控制记录→公司存档→结束”。 |